现阶段物业公司对外分包的服务工作主要有: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保、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防盗(对讲)系统维保、“除四害”服务、化粪系统清理等专项服务工作,有的物业企业甚至将小区的治安管理也承包给社会保安服务公司
合同是双方合作的依据,合同内容订立是否充分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于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起到直接的作用。合同的订立是监管工作的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它关系到以后工作的监管能否顺利进行。切合实际的质量标准,将更加便于管理人员的监管。
目前,在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的评分标准依据可以基本分为信誉标,业绩标,服务标,价格标等,分值各占一定权重,以加权平均数作为定标标准。但这种沿袭物业管理招的方式能否适用于外包服务还有待商榷。原因在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外包的首要目的是采购合格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是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的,它还会直接面对物业管理业主。据此,这种服务采购更应注重委托服务的工作质量、保障能力和整体服务形象。也只有在此基础上再谈价格才会有意义,否则,仅注重价格的高低,一旦价格低于服务成本,势必将造成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的下降,而这显然背离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初衷。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服务标与价格标分别报送方式进行操作,在确定价格标的权重后,分别对服务标和价格标进行评定,以减少单纯的价格因素对整个招标工作的影响。
知道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体事务,只有知道要做什么事,才能争取服务主动性,物业管理服务怕心中无数,心中无数就会被动挨打。知道每件服务工作怎么去做。既要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又要符合情理道德规范。物管企业要长期提倡向雷锋好好学习,人人争做好人好事。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四点要求:
1、 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目的的一致性。
2、 物业管理服务要有透明度。
3、 要保持物业管理的持久性、扩展性。
4、 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性。